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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须知(三)

太阳能燃料与太阳能电池团队仪器设备使用处罚条例

  1. 因人为操作原因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者将禁用该仪器设备一周,情况严重者将禁用两周。

  2. 如仪器使用者在一个月内被发现两次未按照操作说明处理使用过后的仪器设备,将被禁用该仪器一周,情况严重者将被禁用两周。

  3. 未经预约并未提前通知仪器负责人就擅自使用仪器者将禁用该仪器一周。

  4. 故意拖长预约时间影响他人实验者将禁用该仪器一周。

  5. 代替他人预约者需与使用者共同承担所造成的后果。

  6. 凡未经仪器预约就擅自团队人员使用者,将禁用该仪器一周。

  7. 连续两次不按照要求书写实验记录者将禁用该仪器一周。

 以上情况多次出现并不及时改正者将追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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