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负责人工作考核标准
1. 年度仪器设备出现无法自行维修的故障次数:
2次以上:不合格
2次及2次以内:合格
备注:个别易坏设备酌情考虑提高考核标准次数。
奖励金额比例:25%
2. 设备仪器使用记录:
记录完整清晰:合格
缺少记录或记录不完整:不合格
奖励金额比例:15%
3. 设备故障维修情况:
积极协助配合维修、维护工作:合格
消极、推卸责任、工作不认真等情况:不合格
奖励金额比例:15%
4. 设备仪器新人的使用培训:
积极认真指导使用,并选定下一任仪器负责人:合格
不指导,不配合等:不合格
奖励金额比例:15%
5. 资料编制,收集,整理:
使用说明,操作步骤等资料齐全:合格
资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合格
奖励金额比例:15%
6. 仪器维护:
定期维护并记录完整:合格
需要保养的仪器设备没定期养护:不合格
奖励金额比例:15%
仪器管理补助实行季度发放制度,每个季度各个管理者需要提交考核表,按照考核标准审查。